教师资格申请人: 经评审,认定卜亚萍等231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领证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双休日除外。 3.领证地点: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9办公室(地址: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电话:86862419。 4.注意事项: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江阴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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