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现已进入认定体检结果公布、行政审批和领证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受理办件共314件,准予认定(行政审批)281件,暂缓认定21件,不予认定12件。(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准予认定的281位申请人,请于5月17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实名注册,首页地址选择“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一栏选择“初中(含初中)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选择“在线办理”,上传递交有关材料的电子件或正面清晰照片,进入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首页示例图见附件2)
3、待行政审批通过后,如选择“非EMS邮寄”证书的请于5月20—23日自行至惠山区教育局406室(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文惠路18号)凭身份证现场领取证书材料;如选择“EMS邮寄”证书的请在递交材料时详细填写收件地址,等待收取证书材料(在惠山区内建议自取,邮寄如有丢失日后再办理补证手续)。
4、证书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委托他人现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见附件2)。
5、注意事项:妊娠期、哺乳期有暂免检不宜体检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复查的申请人,暂缓认定,暂缓审批,其证书暂缓发放。区教育局近期将组织需复查的申请人进行复查。妊娠期、哺乳期结束后及时到原指定医院补做体检项目(并将材料交到惠山区教育局406办公室),合格后再审批、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材料。